这是个曾经没有争议,但近期出现争议的话题;原因是很多车企都提出了“终身质保”,然而这些部分零部件的终身质保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哦。

条件就是车辆必须在该品牌的4S店售后部门维修车辆,当然前提不是仅仅在购车的商家维修,而是在该品牌全国所有的销售网点维保都可以。然而这种规则的合理性是有待商榷的,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

消法解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简称消法)的“保护权益”篇有明确的解释。

第二条「自主选择权」说明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具体细分为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以及提供者应有的充分选择的余地;而且有选择提供者(商家)的权利,这是没有争议的规定。

那么汽车消费算不算“消费行为”,汽车的维修保养又算不算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这种消费行为属于没有争议的个人消费行为,属于消法保障的范围之内。

在“经营者义务篇”明确说明了两点,经营者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置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而且经营者面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服务,其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都应该真实且详实地告知消费者,不得作出虚假或引人误导的宣传。

至此应当可以理解车辆的维保项目可以如何选择维修企业了,作为消费者有权利不选择4S售后修车;理论上的终身质保也应该可以,否则则同样违反消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提供车辆终身质保的汽车品牌都存在描述不真实或不详实的问题,客观来说也都有些“误导之嫌”;因为没有一款车是为所有零部件承保,也不会因正常磨损导致的故障而保修。

也就是说诸如轮胎、雨刮、座椅等等损耗件都是不在终身质保范围内的,承保的最多是发动机、变速箱或悬架系统(不涵盖底盘)。而内燃机与变速箱在使用中会因正常磨损而老化故障,减振器或弹性元件也不例外;这些问题也都不在保修范围内,只有概率性的异常故障才有质保,这样的质保还有多大意义呢?

合理性同样也存在问题!把终身质保建立在必须在其销售网络中维修的前提下,这多少有些“强制交易”或“强买强卖”的味道;而这两个关键词都在消法的解释范围内,也就是说都是可能会定性为不合法(存在争议)的问题。

最起码终身质保有不合理的前提条件,这一点是违反消法规定的。而《汽车三包政策》和消法并不冲突,为乘用车提供最低3年或5万公里的质保是规定的责任而不是义务。

4S修车更专业吗?

作为汽车行业从业者往往都不会这么认为,除非极少数高端品牌车辆的售后会专业一些,因为后市场的维修厂基本不修这些进口豪华汽车。

而普通代步汽车品牌的售后维修部门的水平往往不是很高,而且所谓的“维修部”也只是一种特殊的命名;其本质是1级或2级维修厂,与后市场的同级维修厂没有本质上的任何区别。其唯一的亮点是能够选择到原厂零部件,不过后市场同样能选择得到且价格普遍更低;反之如果在4S维修车辆存在费用争议的话,过低的维修费用也不见得能用到原厂备件。

问题:在汽车维修行业有一个比较传统的“升级模式”——师带徒。大部分年轻的学徒都会在维修厂经历几年的学习,随后大多会选择4S维修部门去“实习”;而在积累一定的技术水平之后,很多专修的小门店就会出现了。

能真正在维修厂干一辈子的老师傅是很少的,除非是有一定资历之后作为指导;所以4S维修厂更像是个跳板,接触过的几十个品牌的售后水平都不是那么理想。所以在维修车辆方面不见得非4S不可,而汽车的常规保养可以说基本没有技术含量,在哪进行都是没有区别的;那么最终决定选择哪种维修厂的参考,貌似就只能用价格高低来决定了。

至于使用油液或配件的真假并不难以区分,从专业的技术角度分析确实很难,因为需要专业的分析仪器;但是从价格的层面分析也就很容易了,配件的价格基本都是透明的,不要选择价格低得离谱的配件则基本不会有问题。

其次则是在维修厂保养或维修车辆也要索取发票或凭证(记录),这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至此可以确定的说汽车不需要非得在4S维修,汽车用户应当有且实际就有自主选择维修厂的权利。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