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将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2015年3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

新版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发布:汽车产业股比政策未变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答记者问时表示,从行业角度来看,与之前版本相比,2017年版《目录》进一步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开放水平。

服务业重点取消了公路旅客运输、外轮理货、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会计审计、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领域准入限制,制造业重点取消了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电池、摩托车、食用油脂、燃料乙醇等领域准入限制,放宽了纯电动汽车等领域准入限制,采矿业重点取消了非常规油气、贵金属、锂矿等领域准入限制。

同时,鼓励类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设备、3D打印设备关键零部件、城市停车设施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的项目。

目录明确指出,在汽车制造业领域,鼓励外商投资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以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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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发布:汽车产业股比政策未变

此外,在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 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和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 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 143. 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领域,国家也鼓励外商进行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仍规定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不过有一例外情况是,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以及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事实上关于股比50:50底线是否放开的话题从2010年左右开始就已出现,彼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整车企业中外合资股比50%底线放开对市场化竞争有利。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多位负责人也在不同的场合提及“股比是否放开”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26家合资车企的股权比例为50:50,7家车企股比在51:49到68:3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