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广东正式发布《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提出要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与此同时,广东正式对外征集汽车下乡推广车型,择优50-60款车型纳入补贴目录。

开展汽车下乡专项行动

《措施》指出,要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

同时,支持农商行、农信社联合销售企业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支持汽车金融企业为农村居民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严禁对购车居民收取贷款代办手续费。

《措施》鼓励多品牌联合经营,指导全省各县域结合实际规划建设汽车综合卖场,支持整车企业开展多品牌联合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金融保险、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同时,《措施》指出,省级财政对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专项行动予以支持,鼓励各市跟进出台相关促进农村消费的措施。积极落实好国家关于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税收减免以及二手车经销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

或有100款车型纳入补贴范围

为了给市场提供足够的可选产品,南方+从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获悉,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推广车型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按照要求,要参加2020年广东汽车下乡专项活动,需为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乘用车销量在行业前20名,同时截至2020年4月1日,企业原则上在广东省各地市都应有正常运营直营店或4S店。而每个整车生产企业在征集时间内,可推荐5个自产乘用车车型。

在具体车型方面,需要同时满足相关条件,包括乘用车类别按照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中的2.1.1.1-2.1.1.10确定;按照我国汽车产品外部标识规定,车身外部标识中“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和“车型名称”均相同的为同一车型。并且,燃油车最低指导价不低于5万元,新能源车型最低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不低于7万元,车型指导价技术算计为2020年4月1日。

同时,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需要企业基本信息,产品型号代码、最低指导价证明材料,2019年产品销售量和广东销售量,以及提供车辆优惠承诺。

按照要求,对农村居民的汽车裸车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一车型同一销售区域前1个月内裸车销售价格平均;对农村居民购买汽车的综合优惠达到车辆指导价的10%以上。